师范教育协同提质计划 “十四五”规划及 2022 年工作安排

作者: 时间:2022-05-18 点击数: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推进实施新时代基础教育强师计划,构建高质量师范教育体系,整体提升师范院校和师范专业办学水平,提高教师培养质量,“十四五”时期实施“师范教育协同提质计划”(以下简称提质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师范教育规律,以提升教师培养质量为目标,以组团帮扶的模式推进师范院校间的资源共享、合作共研、人才共育,帮助中西部欠发达地区薄弱师范院校坚守师范初心,聚焦师范主业,以师资队伍、学科专业建设为重点,促进人才队伍层次提升和结构优化、学科专业特色发展,切实提升中西部师范院校和师范专业办学水平,助力教师队伍建设和乡村振兴。

二、总体思路

按照“部委引领、地方支持、院校主体、社会参与”的原则,支持各中西部省份重点建设 1-2 所主要服务于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脱贫县和陆地边境县的薄弱师范院校。组建 10 个组团,按照 1 所牵头师范高校、若干所参与帮扶师范院校和 3-4 所薄弱师范院校的结构搭建组团,简称“1+M+N”模式,建立“一组一案,一校一策”的机制,组团内统筹人才支持、资源调配等,帮助地方薄弱师范院校制定各具特色的发展规划,实现提质目标,并促进组团内各院校的协同提升、组团发展。

三、实施路径

(一)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1.青年骨干教师培育。支持薄弱师范院校遴选有发展潜力的青年教师到高水平师范院校攻读博士学位,提升薄弱师范院校教师学历层次。完善学习、研修机制,坚持任务驱动,通过参与课题研究、教育实践成果转化等方式,促进学有所获、学有所成。支持高水平师范院校青年教师通过到薄弱师范院校支

教、开展调研,与薄弱师范院校青年教师结对等方式,全面了解国情、理解教育,厚植教育情怀,坚定教育理想。

2.高水平教师引进。支持高水平师范院校教师教育相关学科教师(含退休教师)到薄弱师范院校组建工作室、开展教学研究和学科建设、传帮带青年教师发展。

3.干部教师双向交流。高水平师范院校派出校级干部、 中层干部到薄弱师范院校挂职,提升薄弱师范院校的管理理念和水平;派出教师教育相关学科带头人等优秀教师人才,帮助薄弱师范院校加强教师教育学科专业建设。薄弱师范院校做好规划,派出教师、干部到高水平师范院校跟岗学习。

(二)加强学科专业建设1.重点学科建设。结合地方基础教育教师队伍需求和学校发展实际,支持薄弱师范院校凝练学科特色、确定重点建设的教师教育类学科专业,做好学科专业发展规划,集中多方资源进行支持。

2.学生协同培养。高水平师范院校指导薄弱师范院校建设高质量教师教育课程;依托信息技术,实现部分课程的学生跨校选修。定期互派师范生交流访学、实习实践,开展暑期学生交流活动。

3.教师协同教研。通过线上线下相融合的方式,建立高水平师范院校教师、团队与薄弱师范院校教师、团队联合教研机制,提升薄弱师范院校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支持高水平师范院校与薄弱师范院校组建协同团队,就教师教育相关问题开展课题研究攻关。

(三)加强基础教育服务能力建设

1.协同开展基础教育教师培训。院校协同开展面向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校长的培训,在培训中增进对基础教育教师队伍的了解。探索建立中小学教师校长为师范生授课的机制,提升师范生培养的针对性、实效性,促进培养培训融合。

2.协同建设地方教师发展机构。高水平师范院校协同薄弱师范院校支持所在地区的市、县基础教育教师发展机构建设,改善教师发展机构条件,提升其规划区域内教师发展、组织实施教师培训、教师发展研究的能力,为所在地培育一支扎根当地、服务当地基础教育教师发展的支撑力量。

3.协同建设附属中小学校。高水平师范院校统筹附属中小学校资源,以对口帮扶等形式支持薄弱师范院校建设示范性中小学校,提升教育教学水平,增强服务当地基础教育发展的能力。

(四)加强学校管理与发展建设

1.学校规划提升。协助薄弱师范院校结合实际制定发展规划,加强教师教育相关学科建设,提升培养能力和水平。

2.管理能力提升。支持薄弱师范院校管理、服务人员培训,更新管理理念,提升办学水平。多种方式支持薄弱师范院校教师教育院系建设,制定发展规划,提升管理能力。

3.空间协同建设。指导薄弱师范院校根据需要,建设智慧教室等数字化、信息化教学空间。

4.优质资源共享。共享文献数据库、图书、资料等学术资源。共享院校间专家、平台资源,促进协同发展。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管理,建立工作机制加强政治引领,凝聚各方力量,统筹项目资金,有效配置资源,完善制度建设,健全组织架构,建立联动机制,明确工作职责,形成工作合力,积极落实各项工作安排,确保项目有效推进。

(二)落实主体责任,激励地方支持。受到资助的薄弱师范院校应切实发挥工作积极主动性,忠实执行项目规划,奋力谋求发展提升,扎实推动项目实施。重点支持薄弱师范院校所属省(区、市)、所在市(地、州、盟)应明确对该院校在经费投入、政策支持、协调机制等方面的支持举措。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将相关院校参与提质计划的情况纳入对院校的考核评价。

(三)大力募集资源,创新公益模式。探索多方共同投入的经费支持机制,重点支持薄弱师范院校建设。鼓励支持社会公益基金向中国教师发展基金会捐资,支持提质计划实施。

五、2022 年工作计划

(一)健全组织架构,完善规章制度。组建项目管理委员会,制定《师范教育协同提质计划工作实施办法》、《师范教育协同提质计划资金管理实施办法》、《师范教育协同提质计划专家工作组建设方案》、《师范教育协同提质计划“十四五”规划及 2022 年工作安排》,进一步明晰工作流程与决策机制。组建专家工作组,承担项目咨询、评审、评估等相关工作。组建项目执行组,明确管理程序及工作纪律,建设项目管理平台,组织开展项目日常工作。

(二)组织院校遴选,完成院校组团。制定遴选标准,于 3 月中旬启动院校遴选工作,在尊重原有帮扶关系的基础上,教师司充分征求规划司、高教司、学生司、研究生司等司局意见,以及北京师范大学等 10 所牵头高校分管负责同志和相关部门、院系意见,于 4 月中旬前完成组团工作并进行公布。

(三)召开启动会议,进行动员部署。5 月上旬前召开项目线上启动会,邀请管理委员会全体成员,请专家工作组、项目执行组相关成员,牵头高校、参与帮扶师范院校、重点支持薄弱地方院校代表及薄弱院校所属地方教育行政部门相关领导参加会议,明确项目目标,提出工作要求,进行动员部署,全面推动实施。

(四)组织方案申报,签订资助协议。6 月下旬前完成各组团的提质方案申报与资助协议签订工作,由专家工作组对提质方案的科学性、可行性、长效性进行评议,项目执行组做好协议洽谈、项目跟进及拨款等事宜。

(五)研定评估标准,做好监督检查。委托专家工作组研定项目评估标准,制定项目监督检查机制,于各组团名单公布一年后组织入校检查,加强对各项工作的指导与督查,建立激励机制,严肃纪律要求,确保项目有效实施。

(六)策划项目宣传,发挥引领作用。通过案例推广、 活动报道、评论文章等多种形式,依托报纸、电视、网络等开展全媒传播,广泛宣传师范院校协同发展的典型案例、教育帮扶的先进事迹,强化对其他地方、师范院校的引领。

 

昭通学院  地址: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国学路中段
ICP备案号: 滇ICP备14007228号-1